“咱们文化工作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要支持、要经费时就是等等、再等等……”曾经有一段时间,在作为西部省份的陕西,某地市的基层文化工作者时而会发出无奈的感慨。这并不是个别人的感受,而是当地当时并不宽裕的地方财力在分配时普遍出现的选择性忽视现象。年3月至今,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简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实施,原先可以软、可以缓、可以等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具备了前所未有的硬气和刚性。在加强以法治国的背景下,陕西基层文化服务正愈加硬气地向前推进。

韩城市文化馆新馆

“我们已经搬入新馆,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12月初正式华丽绽放……”面对平方米的新馆,想起一波三折的入驻之路,陕西省韩城市文化馆馆长张欣在欣喜之余,特别要感谢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力量。据了解,韩城市文化中心于年建成后,韩城市政府便将5楼划拨为文化馆新址。但因缺乏经费,几度停工,原计划半年完成的装修一拖再拖。近一两年,张欣与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领导跑了诸多部门,屡次向韩城市政府、市委宣传部提交报告,强调文化馆新馆建设的重要性,报告中还特别列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明确规定。经过争取,装修款分批拨付,年9月新馆装修完工,顺利投入试运行。

新建成的韩城市文化馆是一个全新的现代数字文化馆,设有7个部室办公室及非遗文化长廊、阅览室、书画交流室、多功能厅、排练厅等。目前,数字体验厅、非遗文化长廊等的相关设备已安装完成,正在着手建立“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实现在线培训、点单服务,精准供给。“我们将利用‘互联网+公共文化’技术,建立数字服务平台,覆盖城乡,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张欣表示,“随着新馆建成,文化馆的服务将迈上一个新台阶。”

在渭南市,上下5层、宽敞明亮的临渭区文化馆新馆也已经落成,并争取在年底前实现挂牌开放。从原来约平方米的老馆跃升为如今.9平方米的新馆,文化馆新增加了免费开放的接待室、廉政教育馆、数字文化馆线下体验馆等诸多馆室,文化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即将投入使用的渭南市临渭区文化馆新馆

渭南市临渭区文化馆馆长李红表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颁布实施,为临渭区进一步加快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了制度性保障,有力推动了区内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提供等各项工作。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对于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和均等化功不可没。据悉,作为陕西省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的首批试点单位,临渭区文化馆大胆创新、稳扎稳打,顺利完成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充分发挥阵地作用,活跃了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目前,临渭区文化馆每年组织送文化下乡演出达百余场,在重要节日和传统节庆举办各类群众文艺活动数十场。

临渭区文化馆"巧娘草编"分馆展厅秦毅摄影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以来,坚定了我们文化工作者的自信,让我们在开展工作时有法可依、有法可循……”西安市新城区文化馆副馆长易婧也深有感触。成立于年的新城区文化馆,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几次搬迁,可谓颠沛流离。目前有馆址两处,但总面积仅多平方米。令人期待的是,到年7月,这一数字将扩大10倍。因为正在加紧施工中的新馆面积达平方米,目前主体结构已经建成,预计于明年7月完成装修并投入使用。

西安市新城区文化馆布局规划图

从多至0多的数字背后,同样彰显着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刚性。“20多年前,我们馆在被拆除前的面积有余平方米。目前的场馆为租用,且面积严重不足。”易婧表示,“近年来,新城区委、区政府、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高度重视我馆存在的现实困难,多方协调,抓紧解决。年,文化馆新馆建设被确定为市级重点项目以及新城区重点民生工程,纳入‘幸福林带’建设框架,统一规划、高标准建设。特别是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十九条明确,重建、改建的公共文化设施的设施配置标准、建筑面积等不得降低。这一条确保了我们馆的面积只能多不能少!”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给予文化工作者的不仅是底气,更是信心和干劲,是开创令群众满意的服务新格局的坚强支撑。这一点,在安康市图书馆那里体现得尤为突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前,安康市图书馆服务面积不足平方米,藏书只有4.7万册,读者座席不足个,年到馆读者2万人次左右。

3年多来,安康市图书馆在馆长李焕龙的带领下,联合社会各界,通过开展“普法年”、设立“读者节”等一系列学习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活动,扎实推动了图书馆事业的迅猛发展。“可以说,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推动下,安康市图书馆发生了馆舍扩容升级、设施功能完善、智能化运行引入、全域化总分馆制服务体系建成、全市阅读真正‘一卡通’、社会合作大步走、实现服务效能3倍增速七大变化。”李焕龙介绍,到今年第三季度安康市迎接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验收时,图书馆的馆舍面积、藏书总量和年增新书、数字资源等保障条件与年相比均增长2倍以上,进馆人数、持证读者、人均借还图书、图书流通率等服务效能增长了3倍。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二十五条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兴建、捐建或者与政府部门合作建设公共文化设施,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和管理。对此,安康市图书馆积极开启合作新篇章,实现了社会各界对图书馆捐书、捐款、捐建的常态化。3年多来,图书馆收到各级各类捐书6万多册,价值多万元,得到无偿支持、遍布城乡各处的阅读吧和馆舍32处,建成社会合作制阅读吧和分馆11处。尤其是今年夏季,安康市图书馆在改造中遇到财政紧张的情况,民营企业家张元江捐建了价值多万元的外装、环境工程,助力图书馆焕然一新。

“要让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发挥好保障作用,广大文化工作者要学会巧借势,通过普法宣传,将条文下的文化建设变成政府、社会行为。”李焕龙表示,法律条文是基础,只有真正干出成效,受群众欢迎、让人民满意,才能有社会影响力、有政府保障力,才能让公共文化服务不断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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