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秦腔艺术传承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
为了拓展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省文化和旅游厅起草的《陕西省秦腔艺术传承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年6月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省司法厅立法三处(邮政编码:),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陕西省秦腔艺术传承发展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shehuilifachu . |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shaanxizx.com/xxzx/13060.html
- 上一篇文章: 重要通知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