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4月14日,陕西省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年第6号)。本次该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共抽检批次样品,不合格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宝鸡润星易购物资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倍硫磷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岐山县楚师蔬菜水果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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