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人社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人社民政局,韩城市教育局、人社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人社局,有关高等职业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省教科院: 为促进专业教学、提升技能水平、培育工匠精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举办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机制 (一)健全校赛、市赛、省赛、国赛“四级竞赛”机制。为体现技能大赛“人人赛”性质,扩大参赛面,要实现“三个%”。中职学校参赛率%,所有具有招生资质的学校必须举办校赛,参与市赛。市赛举办率%,所有市(区)必须组织市赛,经过市赛选拔方可报名参加省赛。省赛赛项对接国赛设置率%,省赛设立常规赛和模拟赛两大板块,凡是国赛赛项,尽可能开设省赛,列入常规赛;确因举办相关专业、开设相关课程的学校较少,不足以设置省赛的,开设模拟赛。 (二)健全参加国赛机制。根据省赛成绩,推荐参加国赛。参加国赛前,统一组织集训。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国赛的,撤销该项目省赛所有奖励。 (三)健全表彰激励机制。技能大赛获奖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二、赛项设置 根据年国赛赛项设置,结合对我省大赛赛项设置征求意见的情况,年我省大赛赛项拟设置11个专业大类65个项目(见附件1),分设常规赛项和模拟赛项。按照赛项组队规程,参赛队少于4个的赛项原则上设为模拟赛项,具体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并在陕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管理平台(简称“大赛管理平台”)公布。 模拟赛成绩不计入各参赛队总成绩,但计入对各市(区)大赛组织情况的评奖赋分。 三、奖项设立 (一)大赛奖。每个赛项按照参赛队数量的10%、20%、30%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获奖学生颁发证书。 (二)优秀指导教师奖。对一等奖项目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个人赛项每个参赛选手指导教师不超过1名,个人赛项为多项全能项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团体赛项每个参赛队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 (三)优胜奖。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个人竞赛项目分别计7、3、1分,团体竞赛项目分别计9、5、3分。按获奖总积分,对前10名的学校颁发优胜奖。 (四)组织奖。综合参赛率、总成绩以及模拟赛参赛等情况加权赋分,对位居前3名的市(区)颁发优秀组织奖。 (五)贡献奖。对承办工作突出的学校、支持大赛有力的企业颁发贡献奖。 四、时间地点 大赛时间:年3月2日至20日,各赛项具体日程安排将在赛前通过大赛管理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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