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运通驾校大面积违法占地 背后保护

接到群众反映,安康运通驾校租用亩大树岭村集体农用地,违法修建驾培考场。安康国土部门多次执法,却依然无法阻挡违法行为,目前考场基本建成。

农用地里建起了驾培考场

  7月17日下午,在大树岭村民的指引下,记者来到安康运通驾校考场施工现场。

  顶着烈日,记者走近现场看到,大片土地已经被水泥硬化,模拟隧道、山路、侧方停车等驾培考试项目的牌子已经立起。各种考试道路已经接近完工。南边地势稍高,一座2层的办公楼正在修建。

  村民说:“年开始,汉滨区环卫局租用村里70亩农用地,用于城市垃圾场。后来还给村民耕种。年经村委会和新城街办同意,又把这块地租给运通驾校。5年交一次租金,第一次按每亩元的标准给村里,第二次租金标准是每亩元。”

  据村民介绍,运通驾校考场占地面积近亩,其他的土地又是如何得到的呢?

  随后,记者来到汉滨区新城街办大树岭村委会,黄正英主任介绍说:“年,村委会和运通驾校签订租地协议,将大树岭村亩集体农用地租给运通驾校,当时说的建农贸市场,一直没有动工修建。后来,运通驾校又私下和村民签订租地协议,租用村里土地多亩。运通驾校总共租用村里土地约亩。去年,运通驾校开始动工修建驾培考场,土地被硬化,改变了土地用途。为此,村里曾阻挡过,还受到几十个社会人员的威胁。希望政府能制止破坏土地行为,帮我们讨回土地。”

  记者查阅了“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大树岭村胡家沟回填场地相关问题的复函”(安建规函号),复函中写道:

  “该块地我局于年6月14日核发了设计条件,同意该宗地用地性质为市场用地,用地面积70亩。因该地区域属于垃圾填埋区,不适宜建设高大建筑,因近几年城市人流、物流和信息均未达到该区域,经我局研究,同意用地面积增加至亩,维持原用地性质和相关指标不变,近期临时作为(运通驾校)驾培考试场地使用。”

  文件中有3个关键词:“亩”、“维持原用地性质”、“临时考场”。而运通驾校在修建考场时,却占用亩集体农用地,硬化了土地,相关部门又是如何监管的呢?

新城街办:对破坏土地的行为无能为力

  7月18日,新城街办党政办负责人在接受采访中表示,“关于大树岭村集体农用地被占用,修建驾培考场的事情,街办接到包村干部和村委会的反映后,也一直在尽力协调。由于街办对土地问题没有执法权,曾多次向上级汇报此事,安康市、汉滨区两级政府组织国土、安监等部门召开会议,均未能彻底制止违法行为,作为街办,很希望帮助村民恢复耕地,但又无能为力。”

市国土局:多次下发整改通知书无法制止

  安康市国土局执法监督局江南大队办案人员刘宝桂介绍:“年4月,我局巡查发现汉滨区新城办大树岭村七组、十组、十一组境内,安康市运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动工硬化场地新建构筑物,拟建驾校训练场地,及时将情况告知安康市城市规划监察大队。”

  随后,年12月31日,市国土局执法监察局发现汉滨区新城土地内存有大量弃土、弃渣,方量巨大,经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踏勘,存在地质灾害隐患,且该地区属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并将此情况告知国土汉滨分局和汉滨区安监局。

  告知并没有有效制止运通驾校继续施工的进度。年1月17日,安康市国土资源局该运通驾校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编号:()号。

  认定运通驾校“未经批准,在新城办大树岭村的集体土地上破坏耕地,违法占地建培训中心”,责令“七日内改正。”

  两个月后,安康市国土局给市供电局发去“抄告单”。内容如下:“安康市运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法人:王小娥)在新城办大树岭村七组、十组、十一组集体土地上,未经批准擅自推到弃渣、平整场地、施工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6、43、44条,我局多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当事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为有效制止其违法行为,请贵局采取必要措施,停止对违法当事人施工供电,共同制止违法行为。”

  市国土局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从告知、责令整改到限电,都没有阻止运通驾校违法占地施工的行为,国土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下一步将考虑给公安部门和法院移交相关材料,追究违法占地刑事责任,同时请法院判决强制拆除。”

  安康市国土局对外宣称:继续保持“两违”整治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而让人尴尬的是,安康运通驾校违法占地施工,国土执法部门却“束手无策”,无疑是对“法治安康”的赤裸裸的挑衅。是谁给了运通驾校挑战法律的“勇气”?关于此事进展,本报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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