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年度教师、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1.截至年12月31日,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范围内,未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具备相应系列现行职称晋升条件的在岗在职人员,可按程序申请评审。

2.申报人任现职年限计算至年12月31日;其提交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各类业绩成果及对应支撑材料的截止日期不得晚于资格审核时间。

二、评审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规范校内评审推荐程序,所有申报材料都将进行公示。

2.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审的首要条件,突出教书育人实绩,严格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

3.根据不同学科专业教师特点,采用共性与特性、水平业绩与发展潜力、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分类分层评价。

三、评审文件依据

1.高校教师系列:依据《陕西科技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陕科大校人〔〕8号)、《陕西科技大学专职思想政治教育系列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陕科大党〔〕39号)实施评审。

2.工程、实验系列:根据《陕西科技大学工程、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评审任职基本条件》实施评审。

上述文件详见人事处网站“政策规章”之“师资政策”栏目。

四、评审说明

1.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设6个学科评议组,分别为轻化工学科组、机电学科组、人文社科艺术学科组、基础学科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组(教师)、思政学科组(专职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

2.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设1个学科评议组。

3.学院(部)负责专任教师资格审核,院(部)学术委员会评审;学工部负责专职思政人员资格审核,思政学科组评审。

4.论文收录分区为中科院分区,以论文发表当年分区为依据。

五、评审工作流程

年教师、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步骤及时间安排暂定如下,学校将根据工作进度适时调整。

1.个人申请、二级单位审核推荐

各二级单位经院(部)学术委员会评议、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11月9日上午12时前将《年度职称评审单位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材料(附件1)和《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人员教学质量排名统计表》(附件2)报人事处师资科。

2.召开年度职称评审说明会

介绍年职称评审工作要求,会后为申报人分配“职称管理系统(zcps.snedu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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