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拆文保单位城隍庙 省文化厅建议洛南县整改一年
本站讯 昨日,陕西省文化厅对第七批文化先进县创建和第六批文化先进县复查结果进行公示,洛南县由于擅自拆除文保单位城隍庙,建议给予其一年的整改期。 据悉,2014年12月,省文化厅组织11个相关厅局开展了第七批文化先进县创建验收和第六批文化先进县复查 工作。经实地检查,共同评议,验收组认为被检查县(区)的文化、教育、卫生、环保等各项工作普遍达到或超过了《陕西省文化先进县评选复查标准》,根据检查得分情况,建议通过户县、白河县、汉阴县、西安阎良区、凤县、宁陕县、石泉县、铜川印台区、彬县、紫阳县等10县(区)为第七批省级文化先进县。复查的柞水县、黄陵县、吴起县、宝鸡金台区等4个县(区)总体工作稳中有进,建议以上县(区)复查合格。鉴于洛南县2014年3月发生擅自拆除城隍庙事件,经与省文物局协商后,建议给予其一年的整改期。 自昨日起至17日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书面或者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反映。此外,洛南县还因为擅自拆除城隍庙,被取消了“全国文化先进单位”(文化先进县、市、区)的参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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