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一市政工程工地建设人员宿舍猝死
手上白癜风 https://m-mip.39.net/news/mipso_5822001.html 本报记者:张晋 陕西渭南一市政工程工地建设人员宿舍猝死 工程建设公司是否应该担责? 本报讯近日,本报接到一封情况反映信,信中称:陕西省渭南市一市政工程工地发生工程建设人员猝死事件,事发至今已将近20天,死者生前所任职的公司依然没有给出回应和解释,因此家属向本报反映此事,希望事情能尽快有个结果,让死者得以安息。 情况反映人李平是死者的妹妹,据她反映,年12月6日上午11点左右接到电话称李彬在其担任技术员的陕西省渭南市渭河南岸滨水东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解放路北段(渭华大街——渭源街)市政工程工地宿舍中意外身亡。得知哥哥李彬出事后,李平立即赶往事发地,到了之后发现哥哥的遗体已经被送往太平间。随后自己想要了解相关情况时,哥哥生前任职的陕西博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奥公司)法人赵勇表示公司正在推进此事,对于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一直没有做出明确的回答。 对于事发当日的情况,据该工地的项目现场管理、与死者李彬同住一个宿舍的王某回忆:12月5日晚,他曾与李彬及其他两个同事在工地食堂喝酒应酬,第二天早上九点左右,自己多次叫李彬不醒,于是第一时间拨打了,经检查,李彬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 在走访过程中记者注意到,工地的一块标识牌上标明施工单位为陕西省三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公司),而非博奥公司,经过调查,记者了解到三和公司于年通过公开招投标中标承建了此次事发工地所属的渭南市渭河南岸滨水东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解放路北段(渭华大街——渭源街)市政工程,并于当年9月与博奥公司签署了分包合同,将该工程的劳务部分分包给了博奥公司,死者与三和公司不存在雇用关系。 医院给出的死亡证明上记者看到,李彬的死因是心源性猝死。对于李彬猝死的相关事宜,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首先,公司所安排过多的工作劳动时间可能是导致其猝死的原因之一;其次,应酬喝酒易对身体造成伤害,公司应该承担监管与规劝的责任;另外,九点发现死亡,两小时后才通知家属,并在家属到来之前就已将遗体转移到太平间,属于私自处理,这显然是不合规范的。 据王某对家属讲,作为工地技术员,李彬日常早八点上班晚六点下班,但需要做随时打电话随时到现场进行指导工作的准备。李彬平时工作内容有放线、做资料等,因为办公地点就在宿舍内,因此做资料的工作需要在宿舍进行,因此家属提出,应该认定为工伤死亡。对此,记者咨询的律师表示,是否能够认定为工伤死亡,需要进一步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机构。 博奥公司法人赵勇告诉记者,事发当日以及之前几天由于空气污染二级响应,工地一直处于停工状态,李彬的死亡时间并不属于工作时间。自己不知道在通知家属之前就将李彬的遗体先转移到太平间是不合规范的,但也并不是为了隐瞒什么。由于李彬是与博奥公司签署过劳动合同且有社保的正式员工,因此意外发生后已经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取得了联系并填写了工伤死亡认定申请书,目前还在等待审核结果。公司愿意为家属提供人道主义补偿并承担丧葬费,但由于当时工地并未开工,公司是否应该负全责,还需要等工伤死亡认定结果。 目前,死者家属与博奥公司未就此事达成共识,希望事情能尽快有个结果,让死者得以安息。 《中国企业报》将持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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