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信发〔〕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加快培育打造新的支柱产业,形成新的发展动能,推动工业经济结构调整,拟组织申报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方向

  

(一)新产业培育项目。按照《中国制造陕西实施意见》提出的六大新支柱,围绕现代化工、新材料、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档数控机床与机器人、电力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节能环保装备、集成电路、平板显示、智能终端、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等重点产业领域,以产业链培育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新产业培育项目。

  

(二)工业强基工程项目。主要支持具有标志性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实现工程化、产业化等“四基”重大项目以及高水平试验检测类服务平台和信息服务类服务平台项目。

  

(三)智能制造工程项目。主要支持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和重点培育企业项目。

  

(四)绿色制造工程项目。主要支持工业重点行业节能降耗先进技术开发及应用、生产过程清洁化改造、资源综合利用和再制造示范应用以及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产业等项目。

  

(五)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主要支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优秀新产品开发项目、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获得省级认定的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

  

(六)消费品“三品工程”项目。一是“”工程项目,重点支持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二是精品制造工程项目,重点支持企业对标示范,即企业拥有完整对标示范方案、自主创新团队、全国(陕西)名牌产品,通过国内(国际)质量认证,各项经济效益指标位居全省行业前列。

  

(七)大数据和两化融合项目、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由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另行征集。

  

上述涉及贫困地区的工业项目给予重点倾斜。

  

二、支持方式

  

项目支持方式以奖补为主。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新产业培育、工业强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消费品“”工程等项目申报条件为:

  

1.项目技术、工艺均须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万元。

  

2.项目建设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银行信用良好。申报的项目须在陕西行政区域内建设,且为已开工在建项目。

  

(二)消费品精品制造工程项目申报条件为:

  

1.企业实力较强。上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利润总额和主营业务利润率居全省同行业前列,且无消费投诉和产品质量事故。

  

2.增品种能力较强。企业拥有创新研发技术团队和平台,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

  

3.提品质能力较强。企业采用或参照国内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通过ISO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质量精准化管理较强,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完善。

  

4.创品牌能力较强。企业品牌服务体系完善,品牌竞争力较强,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或陕西省著名商标、陕西省名牌产品。

  

(三)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申报条件为: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产业化条件,市场前景广阔,有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未获得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2.项目应在产品性能、工艺技术方面有重大突破,相关技术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专利、国家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奖日期或专利授权日期在年至年期间。

  

3.项目总投资万元以上,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完成期限最晚不超过年10月底。

  

(四)优秀新产品开发项目申报条件为:

  

1.申报的新产品应是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研发的新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我省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重点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重点。

  

2.产品列入近三年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

  

3.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省内空白。

  

4.企业拥有该产品自主知识产权,已申请或授予发明专利。

  

5.已批量生产,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年销售收入不低于万元(当年投产的不低于万元),或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15%以上。

  

四、项目须提交的资料

  

(一)新产业培育、工业强基、绿色制造、消费品“”工程等项目提交的资料为:

  

1.《项目汇总表》(附件1)。

  

2.《项目申请表》(附件2)。

  

3.项目简介。字数限定在字以内,格式见附件3。

  

4.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4)。

  

5.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须达到可研深度,内容包括:企业概况、项目建设规模、实施方案、工艺技术、项目实施后解决的关键技术和行业问题、项目产学研用情况、资金构成、资金来源及筹措、建设条件落实情况、分年度建设计划预计绩效目标以及申请资金的数额、方式等内容。

  

6.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机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专业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8.项目备案(核准)文件复印件。

  

9.项目涉及新征土地的,需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的项目)、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评价文件批复意见复印件。

  

10.项目不涉及新征地的,提供原有土地证、项目规划文件及原项目建设环评意见复印件。

  

11.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长期贷款合同或承诺函的,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

  

12.项目自筹资金来源说明及相关附件。

  

13.项目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二)智能制造工程项目提交的资料为:

  

智能制造工程项目汇总表和实施方案(附件6)。

  

(三)消费品精品制造工程项目提交的资料为:

  

1.消费品工业“三品”工程对标示范企业申报表和实施方案(附件7);

  

2.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牵头出具的《实施方案》初审意见的正式文件。

  

(四)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提交的资料为:

  

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汇总表和实施方案(附件8)。

  

(五)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提交的资料为:

  

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汇总表和资金申请报告(附件9)。

  

(六)优秀新产品开发项目提交的资料为:

  

优秀新产品开发项目汇总表和资金申请报告(附件10)。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各市(区)工信部门负责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辖区内(含央企、省属企业)项目汇总推荐上报。上报材料包括:两部门联合上报文件(一式3份,分送省工信厅2份,省财政厅1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按照项目申报类别分类打包,一式3份报省工信厅)。韩城市申报文件及项目材料同时抄报所属市级工信局、财政局。

  

(二)申报项目材料必须资料真实,数据完整,准确无误。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永久取消申报资格。资金申请报告纸质材料封面格式统一参照附件5。报告内容按照顺序编制目录页码,纸质简装,勿附带塑料或其他材质封皮,书脊处标明“XX市XX企业XX项目”。

  

(三)项目申报须在省财政厅“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填报地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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