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陕西省动物研究所01年公开招聘博士公告来源:陕西省动物研究所根据陕西省动物研究所科研工作发展需求,经陕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陕西省科学院批准,01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名。招聘条件和程序具体如下:

  一、招聘名额

  01年陕西省动物研究所计划公开招聘博士名,专业技术岗位,事业编制,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01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尚未取得博士学历和学位人员,须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按期毕业证明材料。

  1、野生动物疾病监测岗位1人,动物学、生态学、兽医学专业。

  、动物生态学研究岗位1人,动物学、生态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专业。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年龄35周岁以下(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招聘工作要求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陕西省动物研究所网站(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01年3月3日9时——5月10日17时

  .报名邮箱:dws

xab.ac.cn

  3.单位   .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段内登录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自行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将相关证件等材料电子版压缩后发至报名邮箱dws

xab.ac.cn,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学校-专业”。

  如果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陕西省动物研究所网站进行公示,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体检与考察

  1.资格复审: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通过电子邮箱提交身份证、博士毕业证、博士学位证原件、本人的相关研究资料(发表论文、参加科研项目等资料)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陕西省动物研究所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准备ppt述职与答辩,限时15分钟。ppt内容主要包括:(1)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和工作简历);()简要叙述所从事科研的业绩;(3)对应聘岗位的理解与认识;()自身优势与不足;(5)下一步工作思路。

  面试的具体操作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规则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等原因产生空缺的,可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低于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及考察人选。

  3.体检:由陕西省动物研究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由陕西省科学院会同陕西省动物研究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陕西省科学院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批,并下发统一印制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陕西省动物研究所

  01年3月日

附件:

附件-陕西省动物研究所01年公开招聘博士及以上特殊人才报名表.docx

二、陕西省微生物研究所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来源:陕西省微生物研究所

根据陕西省微生物研究所学科发展和科研工作开展需求,01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名,招聘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招聘名额序号岗位名称及所需条件(学历、专业等)岗位名称人数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其他1科研岗11博士研究生(博士)微生物学、天然产物化学、生物物理学、科研岗1博士研究生(博士)生物学、食品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3科研岗31博士研究生(博士)微生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化工科研岗1博士研究生(博士)生物化工5科研岗51博士研究生(博士)生物工程科研岗1博士研究生(博士)微生物学、植物学、生态学可适应野外出差工作。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3.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条件,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5.年龄在35周岁以下,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应届博士研究生须在01年1月15日前获得博士学位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信息在陕西省微生物研究所网站(   (四)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并统一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在陕西省微生物研究所和陕西省科学院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同等待遇。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四、获聘待遇(一)纳入事业编制,享有事业编社保等福利待遇。(二)入职后所内绩效按副高职称对待。(三)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附件:陕西省微生物研究所0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陕西省微生物研究所01年3月日

三、陕西省生物农业研究所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来源:陕西省生物农业研究所根据陕西省生物农业研究所学科发展和科研工作开展需求,0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5名,有关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序号

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岗位简称

岗位类别

招聘形式

专业

学历形式

学历层次

学位

1

科研

专技

1

农药学

普通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博士

科研

专技

1

土壤学或

水土保持学

普通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博士

3

科研

专技

1

遗传学或

育种学

普通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博士

科研

专技

细胞生物学或化学生物学

普通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博士

二、招聘资格及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忠诚、担当、廉洁、自律。3.爱岗敬业,具有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系统掌握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够长期从事田间野外农业科学研究工作。5.年龄在35周岁以下,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获得博士学位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应届博士研究生需在01年8月31日前获得博士学位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三、招聘流程及报名方式1.报名时间:01年3月3日至01年月3日。.所需材料应聘者需填写附件中的《陕西省生物农业研究所0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并提供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代表性论文、参加课题等相关研究资料),以及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尚未获得博士学位人员需提交所在培养单位能按期毕业的证明材料。3.报名方式请将以上材料分别准备电子版及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在报名时间内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wudd

xab.ac.cn,压缩文件命名规则为“姓名-学校-专业”;纸质版材料参加竞聘答辩时带至陕西省生物农业研究所。.应聘程序(1)面试:报名时间截止后,研究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者将得到电话或Email通知,参加竞聘答辩。竞聘人准备10分钟以内的PPT文件,答辩5分钟。PPT内容主要包括:1)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和工作简历);)简要叙述所从事科研的业绩;3)对竞聘岗位职责的理解与认识;)自身优势与不足;5)下一步工作思路。竞聘答辩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竞聘答辩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竞聘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等原因产生空缺的,可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由陕西省生物农业研究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由陕西省生物农业研究所负责通知通过面试医院进行体检。(3)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四、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并统一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在陕西省生物农业研究所和陕西省科学院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同等待遇。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联系人:吴丹丹邮箱:wu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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