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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税务“三个全力” 支持疫情防控与纳税服务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政府分别出台了18条和22条政策措施。对此,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迅速制定了近30项落地举措,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袁小平表示,这些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在“三个全力”上,以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应享快享。 全力支持防控保供 一是支持复产扩能,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新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二是支持物资运输,对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医疗卫生机构和物流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和运输防控重点物资的车辆,免征年度车船税。 三是支持防护救治,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规定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冠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是支持公益捐赠,对企业和个人按规定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对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全力保障办税缴费的安全便捷 在线上,全力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大力倡导“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见面”的办税缴费模式,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达多项,进一步拓宽“网上申领、邮寄配送”发票、无纸化申报出口退(免)税,以及通过传真、邮寄、电子方式送达资料的范围。同时,公布咨询电话个,预约电话个,并进一步增配纳税服务热线人员力量。通过这些措施,尽可能使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网上办理。 在线下,全力保障办税场所安全快捷。一是开足办税窗口,全省共开放人工办税服务场所个,自主办税场所58个,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清洁消毒;二是开辟绿色直通,即对生产、销售和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绿色通道服务,第一时间为其办理税费事宜;三是推行错峰办理,对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全面提供预约服务,实行错峰办理,减少人员集聚,同时推行容缺办理,提高办事效率。 全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一是在税额调整方面,对采用“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税款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如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定额;如果因疫情影响停止生产经营的,可申请即时办理停业手续。 二是在纳税申报方面,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同时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暂不按现行规定认定非正常户。 三是在税款缴纳方面,如受疫情影响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四是在困难减免方面,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对旅游、住宿、餐饮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是在发票管理方面,切实保证疫情期间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不降低;对从事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销售和运输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的,可暂时调整其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不需事前实地查验。同时,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少或推迟直接入户检查。 下一步,陕西省税务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加强政策宣传,优化纳税服务,持续为全面战胜疫情贡献税务力量。 编辑:强生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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