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高职百万扩招”战略部署,根据《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陕教〔〕号)及陕西省招办、陕西省教育考生院《关于做好年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第三次补报名及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1号)精神,学院年第三次高职扩招工作全面开始了。

一、招生对象

具有陕西户籍(外省户籍须在陕务工满6个月,提供劳动合同)的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截至年8月31日,年满18岁且初中毕业满三年)人员,重点是退役军人、下岗失业转岗人员、小学幼儿园教师、农民工以及现职农村“两委”班子成员、新型职业农民、乡村社会服务组织带头人、农业技术人员、乡村致富带头人等群体。

二、报考流程

(一)资格审查

拟补报名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务工所在地县(区)招生办领取《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申请表》并按照要求办理。

其中考生户籍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县(区)公安部门负责审查;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在陕务工情况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

退役军人考生还应前往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退役军人身份;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考生还应前往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身份;新型职业农民考生还应前往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认定新型职业农民身份。

(二)网上报名

9月23日8∶00至10月25日16∶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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