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十三
陕艺教委〔〕1号 陕西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 第十三届“春芽杯”中小学生艺术比赛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府谷县、神木县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为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活跃校园文化,展示学生艺术素养,推动我省中小学艺术教育发展,拟于年3月底至4月初举办陕西省第十三届“春芽杯”中小学生艺术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次比赛的参赛对象为全省在校中小学生。 二、比赛项目及形式 (一)个人项目: 1.声乐:独唱、重唱(4人以内)。 2.器乐:独奏、重奏(5人以内)。 3.舞蹈:独舞、双人舞、三人舞。 4.戏剧、戏曲与曲艺:课本剧、小品、朗诵、快板、相声、戏曲清唱等。(人数不超过5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5.绘画 小学:国画、儿童画;中学:素描、水粉水彩、国画、创作画(命题创作)。要求:国画和素描尺寸为69×px或69×px、水彩/水粉/创作画与儿童画为单幅8开。 6.书法:现场命题,字体不限(不能临帖)。要求:书法尺寸为40×px或35×px。 书画比赛用纸赛场提供,书画工具、用料等选手自备。 (二)集体项目: 1.合唱(15-40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合奏(10-65人),时间不超过9分钟 3.群舞(12-26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校园剧(人数不超过8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比赛不接受西安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以外的小学集体项目报名。 三、比赛方式 (一)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二)戏剧、戏曲与曲艺、书画类、集体项目初、决赛一次进行。 四、评奖及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活动评委将由省内各艺术门类的专家担任,比赛设小学、初中、高中组,各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并评出优秀组织奖和优秀辅导教师奖。 五、报名、比赛时间和赛点安排 (一)小学组: 1.报名:年3月10日—3月26日 2.比赛:初赛3月28日;决赛3月29日;戏剧初决赛3月28日;书画类初决赛3月29日;集体项目初决赛3月29日。 (二)中学组(初中组、高中组): 1.报名:年3月10日—4月1日 2.比赛:初赛4月4日;决赛4月5日;戏剧初决赛4月4日;书画类初决赛4月5日;集体项目初决赛4月5日。 (三)报名、比赛地点: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1.声乐、器乐报名地点:西安铁一中学分校(西安市青龙北路8号),登录西安铁一中主页怎样治白癜风北京那家医院治疗白癜风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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