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
粤财采购〔〕17号 省直各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号),参照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的管理办法》(粤发改规〔〕1号),为规范我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按照评审时间的整数时数进行计算和支付。评审费按照评审时间的整数时数计算:超过整数时数不足0.5小时(含0.5小时)的不计算,超过0.5小时、不足1小时按增加1小时计算。 评审时间从评审专家到达评审地点参加评审的时间起至评审结束(完成评审报告)止。 二、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按下列标准计算: (一)评审在当天完成的:评审时间在2小时(含2小时)以内的,按每人每次元支付;评审时间超过2小时且总评审时间8小时以内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小时增加元;评审时间超过8小时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小时增加元。 (二)评审时间需跨日的,首日的评审费按照本通知第二大点(一)所列标准计算;从次日起的评审费按下列标准计算:评审时间8小时(含8小时)以内的,按每人每小时元支付;评审时间超过8小时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小时增加元。 (三)误工补助。对于到达评审地点的评审专家,按规定须回避或评审因故取消、改期的,提供补助元。 (四)评审结束时间超过12:00或18:00时,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统一安排午餐或晚餐,并承担相关费用。用餐时间计入评审时间。评审期间,可以统一安排适当休息时间。适当休息时间0.5小时以内的,计入评审时间;超过0.5小时部分不计入评审时间。 国家对于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主体以及评审专家参加异地评审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1号)同时废止。广东省财政厅 年8月12日 精彩回顾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制定《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招投标全过程,这些问题必须特别注意! ◎大连修订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考评办法 ◎年招投标千万不要这样做! ◎投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哪些内容提出异议? ◎工程招投标的个重要时间点,全在这里! ◎政采验收和资金支付必须遵守这个新条例 ◎招标采购风险有哪些?企业人你都注意到了吗? ◎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的差异 ◎投标经理总结│标书制作全流程注意事项 ◎众专家支招招标代理机构转型升级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 ◎想做项目经理,这12种招投标法律陷阱不知道怎么行! 举办新环境下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创新实务与招标采购关键程序、疑难问题解析与法律风险防范专题培训班 年8月14日—8月18日成都市 年8月27日—8月31日昆明市 年9月18日—9月22日西安市 年10月22日—10月26日厦门市 “深化改革背景下招标采购热点、痛点问题破解与合规制度构建及两协会管理规范及示范文本解读”培训班 年08月19日—8月26日昆明 年08月21日—8月26日西安 年09月16日—09月21日珠海 年09月17日—09月23日重庆 年09月23日—09月28日郑州 报名方式第一种方式:添加江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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