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闻围观陕西省地税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
???提示:点击上方↑"金穗源"↑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充分发挥土地增值税的调节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53号)的规定,现对全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年第3号)中设区市的市区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1.5%下调至1%。 二、本公告自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陕西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表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年8月1日 附件: 声明中房金穗 转发文章的版权属于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或无法查实原作者姓名,还望谅解。如觉侵权,或涉及版权问题,烦请通过本平台联系小编,我们将竭力尊重原创。将“房地产财税咨询培训专家”分享给朋友: 点击右上角,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发送给朋友”或“分享给朋友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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