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拓宽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来源渠道,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原则和组织领导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择优推荐、考试考察等方法进行。考试录用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统一领导下,各级组织部门分级组织实施。 二、录用计划 年全省共安排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录用计划名。具体录用计划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现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在村或社区两委班子连续任职满3年,年龄45周岁以下,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2.现任的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在村、社区两委班子连续任职满3年,年龄40周岁以下,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上述任职时间、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限为年12月1日。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模范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5.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不得报考或录用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曾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任职期间本村、本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人员; 4.本人受处分,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因品行不端、对党的方针政策执行不坚决不到位、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受到违纪处分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陕西省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公告》。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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