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设丨努力打造和谐幸福的保障房家
《陕西建设》│住房栏目 “近日,根据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标准》,省住建厅组成的专家组逐项目评定验收,经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领导小组联组会议研究同意,对年度验收合格的“西安市席王廉租房小区”等45个保障房小区,命名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小区。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区住建部门应继续积极探索创新保障房人住群众后期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力争符合条件的保障房小区全部达标。” 早在年,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等13部门就联合印发通知,将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开展“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活动,计划到年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实现“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目标。 据了解,“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标准测评项目共分为政府职责、小区管理、服务管理、环境管理和满意度调查五个类别,具体测评内容细化指标共63有,包括建立创建机制、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居民自治、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医疗服务、文化体育服务、志愿者队伍、创业就业服务、便民服务、出行便捷、教育服务,园林绿化、公共保洁、公共设施,小区管理人员、物业服务、水电气暖保障和维修满意度等内容。每个内容都明确了所占测评分值,自评总分达到90分以上的小区方可参与“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的申报。保障性住房“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小区,由县(市、区)中报,市级审核,省住建厅组织专家组复核认定后,报请省政府命名。“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小区实行动态管理,对获得命名满3年的,组织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命名。对“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的市(区)、县,省住建厅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在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中省补助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 年6月,省住建厅会同12个省级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活动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夯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了省级部门职责。突出重点,细化标准,坚持把健全配套设施、完善公共服务、改善人居环境和强化社会保障作为重点,制定了63项评评价指标,全力推进“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同时,严格验收,动态管理。采取县级(市、区)申报、市级审核、省级组织专家认定的办法严格验收,报请省政府命名表彰。同时,实施动态管理,满三年的复查不合格,取消命名。 自年开始的保障房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的创建活动只是陕西省保障房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达标为载体,不断强化公租房后续管理,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住建牵头、部门共建、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基本实现了保障对象“住得进、稳得住、有尊严”。 在完善配套设施方面,省住建厅坚持基础设施与公租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制定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滚动计划,建立项目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紧扣关键环节,分别以道路、水、电、气、暖等为重点,完善基础设施,满足入住需求;以医疗、教育、敬老托幼、社区服务等为重点,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满足生活便捷需求;以人居环境、治安管理为重点,完善垃圾收运和安防设施,强化小区绿化美化,提升安居、宜居水平。同时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年以来,我省已安排多亿元用于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省级财政安排资金近80亿元。对于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经费,采取财政补助、部门支持,以及小区商业配套经营收人等多种途径予以解决。 省住建厅还重视健全保障房小区服务体系,组织教育、警务、社区管理、就业援助等基本公共服务向小区延伸,在小区设立办事机构,方便群众办理业务。并发挥司法、环保、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组织的作用,在小区开展社区公益活动,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纠纷调解、儿童课外辅导、心理疏导等服务。同时改变以往由政府统包统揽的公房管理运行模式,大力推行社会物业企业化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目前,我省7%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实行了市场化的物业管理。 对于规模较大的公租房小区,单独设立社区;规模较小的小区,纳入属地社区。目前,我省已入住的公租房小区全部纳入了社区管理。此外全力支持社区参与小区运营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小区管理中遇到的问题;支持居民依法成立自治组织,建立议事制度,有效调动居民群众共同参与小区管理的积极性。并引导群众参与共建。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环境卫生整治,经常性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强社区居民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在管理方面,省住建厅始终夯实管理基础,提升精细化水平。先后成立了省、市、县三级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开设了“”监督举报电话热线,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快速査处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建立住房保障信息平台。省政府投资1亿元,建立了省、市、县、街办和社区五级联网的住房保障信息工作平台,实现了全省保障房项目、保障对象数据信息化,提高了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精细化水平。并开展公租房资产管理。出台了《陕西省租赁型保障房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确保了公租房资产的合理使用和正常运转。目前,我省正在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试点,省财政安排了1亿元资金给予支持。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强化公租房后续管理,努力让我省困难群众在住房保障中感受到更多更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推荐阅读 ·《陕西建设》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在陕西 ·《陕西建设》丨重拳出击,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陕西建设》丨“共同缔造”成就美丽幸福新家园 ·《陕西建设》丨巴黎圣母院背后的建筑史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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