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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电子税务局

年4月

功能优化详解

为了优化纳税人网上办税体验,结合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政策要求,自年4月1日起,陕西省电子税务局新增及优化了以下功能,个体户定期定额个体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优惠修改居民企业所得税年报退税提示修改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快来了解一下吧!

A

个体户定期定额个体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优惠修改▼

为了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按照两会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自年1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到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自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在对定期定额申报表中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进行自行申报时,自动按本期应纳税额(未超定额时为核定应纳税额)的1/2计入减免税额(减免税性质代码),减免税额可修改。

打开定期定额申报表,系统弹出政策提示。

当申报表中“应税项”月不超过2万,季不超过6万,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仍享受免征。

当“应税项”月超过2万,季超过6万时,系统自动带出“减免性质”及“减免税额”,进行减半征收。

B

居民企业所得税年报退税提示▼

对存在前三期汇算清缴多缴的纳税人(多缴税款期限为纳税人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的,即前三个年度汇算清缴尚余的多缴税款),如果不存在退税强制监控条件(比如纳税人不存在企业所得税欠税、其他原因等无法退税的或者办理中的退税申请),系统在纳税人居民企业所得税年报申报成功后,进行相应提示提醒并跳转退税模块办理退税,如下图:

年报申报成功后,可放弃本次申请退税;如果点击“申请退税”按键,系统直接退(抵)税申请表页面,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提交退(抵)税申请表,提交税务机关审核。

C

修改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年第13号))政策,如果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在电子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选择的品目征收率为3%(没有选择1%品目征收率),需要选择“不享受减按1%政策原因”才可继续代开。如下图:

选择了3%品目征收率,系统弹出“不享受减按1%政策原因”的勾选项,根据页面勾选项选择不享受减按1%政策原因后,点击“确认不享受减按1%政策”按键,继续后续操作。

-End-

编辑:郭星辰

陕西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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