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高陵区税务局西安市高陵
为切实做好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缴范围:凡具有高陵区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期限:按年缴纳 三、缴费时间: 年7月1日——年8月31日 四、缴费标准: 每年缴费元、元、元、元、元、元、元、1元、0元、0元10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五、缴费方式: 1.银行代收: (1)代收银行为:秦农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中国银联。 (2)可通过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秦农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的网点柜面、自助设备、智能终端、手机银行等缴费渠道缴费;光大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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